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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和处理

发布时间:2020-10-13 17:24

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和处理问题已普遍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为做到临床检验质量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已将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和处理的有关问题,列为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化文件,以达到对临床检验工作的规范化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225-2002﹑WS/T226-2002﹑WS/T220-2002﹑WS/T229-2002﹑WS/T223-2002﹑WS/T222-2002﹑WS/T230-200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489-2004等,分别对临床化学检验标本﹑变携式血糖仪血标本﹑凝血因子测定标本﹑尿液标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酶免疫检测标本﹑临床酶活性浓度测定标本﹑临床诊断中聚合酶链反应标本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标本均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


   一、必须十分重视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和处理
   实践证明,为保证临床检验质量,必须做到全过程质量控制,即对实验检查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这里包括:实验前(分析前)﹑实验中(分析中)和实验后(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其中实验前质量控制尤其重要。国内外均有报道,实验误差中60~70%来自实验前(分析前),而且实验前(分析前)误差是仪器﹑试剂﹑质控品和标准品等再好无法解决的。因此,必须注意做好实验前质量管理。实验前质量控制主要包括:①病人准备;②标本收集;③标本储存 ;④标本运送;⑤标本处理等。


   1.病人准备
标本采集前病人的状态对检测结果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各种不同检测项目对标本
采集前病人的状态有不同的要求。如:血脂测定须病人禁食12-14h后采血(否则出现脂血);情绪紧张会使血糖升高;吗啡、可待因可使淀粉酶(AMS)升高;吃香蕉能使尿液5-羟吲哚乙酸升高等。所以,在病人要做某些化验检查之前,必须嘱咐病人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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