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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组织公款旅游被查

发布时间:2017-05-08 11:08 作者: 李宇

  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组织公款旅游被查

  城市民生 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2016-11-27 12:21

  原标题: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组织公款旅游

  11月9日,有网友通过“‘四风’举报一键通”进行举报,反映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卿文衡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原文帖见后)。

  举报帖中提到,今年9月和10月,卿文衡“组织科室工作人员20多人分两批去郴州小东江旅游,花费公款一万余元。”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呢?省纪委向衡阳市纪委进行了交办,我们一起来看看衡阳市纪委的调查情况。

  衡阳市纪委收到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

  调查情况:组织旅游问题属实

  经衡阳市纪委调查,2016年国庆前后,衡阳市中心医院院本部检验科科室同事相邀利用节假日去郴州小东江自驾游(并商定非本科室人员费用自理)。第一批是9月24、25日,由检验科副主任彭咏麟带队,16人参加,科室人员花费4033元;第二批是10月15、16日,由检验科主任卿文衡带队,15人参加,科室人员花费4328元。此次集体活动没有在医院报账,科室人员19人产生的费用8361元从医院分配给科室的奖励里支出。

  “医院分配给科室的奖励”是一笔什么经费?是不是属于公款?接着查!

  旅游经费认定:属公用款

  检验科奖励由以下部分组成:科室外出进修人员医院单独发放到个人的进修期间奖金、病事假员工按医院规定扣除的奖金、科教科发放的基础卫生人员技能学习费、2015年第二季度医院奖励先进科室的奖金和科室发放奖金时预留的极少部分奖金金额,合计16001元,用于科室日常开支。

  奖励开支是经全科员工同意后执行,由彭咏麟副主任和许琳共同管理,彭咏麟管理现金,许琳管理账目,谁支出谁签字。主要用于科室业务需要,卫生员补贴,误餐费,科室集体活动费用支出。

  经调查,举报反映市中心医院检验科组织公款旅游一事基本属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自行组织在节假日赴郴州小东江自驾游,且部分动用了医院分配给科室的奖励性公用款,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经调查,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市中心医院检验科有过期试剂等问题。

  处理建议:给予检验科主任警告处分

  鉴于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及时退还了旅游相关费用,且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认错态度较好,现提出如下处理建议:1、责成市中心医院党委对分管检验科的副院长邹建军进行批评教育。2、给予市中心医院(院本部)检验科主任卿文衡警告处分。3、责成市中心医院加强整改,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4、市中心医院检验科部分工作人员无证上岗,存在工作隐患,责成医院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资质的管理,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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